依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21〕2号)及《东北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》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做如下安排。
一、基本条件
(一)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(二)初试成绩要求:外国语≥45,政治≥45,业务课一≥70,业务课二≥70,总分≥347。
(三)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(方向)相同或相近,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。
(四)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(方向)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。
(五)初试外国语科目须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要求。
二、缺额计划及一志愿专业要求
专业代码
专业名称
学位类型
研究方向
调剂招生计划
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
085600
材料与化工
应用型
化学材料
2
(佛山研究生院)
[0817]化学工程与技术、[085600]材料与化工、[0805]材料科学与工程、 [0830]环境科学与工程,[0806]冶金工程。
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,业务课一科目为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。
注:缺额如有变化及时更新。佛山研究生院招生简章(点击此处)
三、系统程序安排
调剂报名、确认等环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(点击此处)进行。
(一)网上报名
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3月30日12:00-3月31日08:00进行报名。
(二)复试通知确认
调剂考生在研招网系统接到复试通知后1小时内确认,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。
(三)待录取确认
复试合格,调剂考生在研招网系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1小时内确认,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。
四、复试名单确定规则
在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范围内,按初试总分由高至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,参加调剂复试的人数为本专业调剂招生计划的130%,遵循有小数点则进位原则,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同等资格。
五、复试内容与形式
请参照“东北大学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”(点击此处)。
六、录取
(一)成绩计算办法
复试后总成绩=初试总成绩+复试成绩(专业测试成绩+综合面试成绩)。
(二)录取规则
材料与化工[085600]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考生复试后总成绩(复试后总成绩=初试总成绩+复试成绩)出现并列时,依次按照如下分数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: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、初试业务课一成绩、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录取:
1.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;
2.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。
七、远程复试安排
远程复试环节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(bm.chsi.com.cn),准备事项及相关要求详见《2021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》(点击此处)。
(一)材料提交
考生须于3月31日10:00前,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(见附件)。
(二)系统测试
材料与化工系统测试及资格审查时间:2021年3月31日上午11:00
(三)复试考核
材料与化工专业:2021年3月31日下午14:00。
八、咨询渠道、受理申诉、投诉和监督渠道
请参照《东北大学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》(点击此处)
九、其它注意事项
(一)调剂录取考生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享受国家助学金,入学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,第二年重新评定。
(二)一经被我院录取,不得调剂其它院校、专业。
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理学院,如有同国家、学校政策不符,以国家、学校为准。
理学院
2021年3月30日